為進一步發揮我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服務搶險救災的重要作用,增強廣大市民防災減災意識和災情警報識別能力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有關規定,市政府定于2021年5月12日在全市統一試鳴災情警報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。
一、試鳴時間
2021年5月12日14時28分。
二、試鳴區域
各區、市、縣、自治縣,市級人防疏散基地。
三、試鳴程序
災情警報語音提示音,時間5秒鐘;災情警報:鳴36秒,停24秒,3遍為一周期,時間3分鐘。
請廣大市民相互轉告,認真識別災情警報音頻信號類型,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。
特此通告。
樂山市人民政府
2021年4月29日